2005/06/11:馭墨三城,以及感想。

終於拿到了期待已久的第七屆馭墨三城。

(名詞解釋:馭墨是四校聯合舉辦的文學獎,三城指三大文類:新詩、散文、小說。)

這次馭墨有位同學三種文類都得獎,剛好一二三名各一個。以前在網路上就看過他寫的小說,蠻喜歡的,現在看他得獎的作品,感覺文詞的用法又不一樣了。(當然還是喜歡啦)總之呢,同學你實在太神了,請受我一拜(喂)。

馭墨很好玩的一個地方就是大家的得獎感言。能寫出受這些評審青睞的文章,骨子裡似乎都有一點點文藝青年的叛逆,也因此感言處什麼怪東西都有,也有人只寫個句點的。話說前面提到的這位同學,他在散文的感想上這樣寫著:

「其實這是一篇同人文。
數學或物理課上常常見到他。
很難想像吧。
我自己也覺得很驚訝。」

哇哈哈哈哈哈哈哈!!

那些排斥同人文的同學們!你們看到了嗎?第一、同人文只要寫的好,它也是有文學價值、值得肯定的!第二、同人文不等於同性戀啦!

(好像太激動了)

不過評審應該是根本沒發覺它是同人文吧,從評審紀錄看來。這樣也好,免的有偏見影響。

至於「數學或物理課上常常見到他」嘛……

沒錯他寫的是L。現在只剩下在月的回想鏡頭裡出場的L……(淚)

不知道評審們有沒有看過Death note。應該沒有吧。


另外有一點。

這次馭墨,我的一個國中同學小說有入圍、一個國小同學散文和新詩都得獎。
再加上最近的科展,班上有參加的同學都拿了獎。(兩個第一、一個佳作)

大家都「有了什麼成就」的時候,我想到「那我又完成了什麼?」。

真的是除了讀書考試交作業,沒做什麼事。

馬上就要高三了啊。再幾個月就要十八歲了啊。

我的青春就這樣過去了嗎?

歷史課看「時時刻刻」。老師解釋存在主義: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,用這種自由來證明你的存在。而當你做了選擇之後,你就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。以及吳爾芙主張的存在主義:要怎麼證明你的存在?靠文字。靠你寫過的日記、書信、等等文字。靠這些證明你的生命。

我做了「先把功課搞好」的決定。

對於家中長輩,我可以為這個決定負責。

可是對於我自己,我感到失望。我無法負責。我證明不了我的青春。

我的十七歲,還剩九十八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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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

在這裡要先說一聲。我們高中是女校,更正確的說來應該是腐女高級中學。呃、這當然是叫好玩的啦。腐不腐的問題先擺一邊(關於腐女的定義到底如何我不想在這裡多費唇舌解釋),同學們有在玩衍生創作的倒還真不少。校刊裡登的東西都有衍生圖文XD。不過呢,相對地也有不少人排斥校刊裡登這些東西。

關於衍生創作,放開著作權這個麻煩的問題不談,我個人是認為在練習上,衍生形式的東西要比原創的東西好寫。這是由於你已經有原作幫你做好世界觀與角色的基本設定,只要你有辦法不把它們寫歪掉、並且讓讀者能快速了解原作世界的話,就有餘力去寫出更深刻的東西來。創造世界觀這種東西是很累的,不是只限定架空世界、奇幻世界(咦,後者好像屬於前者啊)而已喔,就算背景設定在現代社會,每篇作品的世界觀還是各不相同的……扯遠啦,拉回來。基於這些原因,其實校刊裡刊出來的文章,我所喜歡的有不少是衍生文。因為作者可以把架構世界的精力手下來去構思出更深刻的情節。當然啦,要是故事本身不吸引人的話,不管怎樣都是謝謝再連絡啦。

馭墨三城這東西是數所學校校刊社聯辦的文學獎。自然,得獎作品裡就不會有衍生作品的出現。這次出現death note的衍生,應該是第一次有衍生作品出現在得獎作品裡。(嗯,我好歹也是編輯社(=校刊社)的成員,有把馭墨三城從第一屆開始的得獎專輯收齊—畢業後斷了就是啦。)剛好那陣子我還在萌Death Note,會如此興奮應該不難理解吧?更重要的是,對當時的我而言,這證明「衍生」這個形式並不對創作本身的價值造成影響。

雖然涉及到著作權這種東西就牽扯不清啦……這就是現實啊……畢竟還是「借人的東西來用」。哎,可是老一點的經典作品都有一堆人在寫致敬作品(該叫做pastiche嗎?)……算啦,那是大人的金錢與利益世界……

回到該篇作品。其實作者刻劃的是L的內心世界,這是在原作極少提及的部分,而且在那篇作品裡幾乎沒有提到什麼原作劇情的線索。換句話說,這幾乎是一篇原創作品。只是還是以原作的世界為基礎罷了。說實在,不是也有許多作品,作者在後記寫著「其實我的靈感是來自某某人所著的某作品」嗎?衍生這東西和他們的差別,就只是在衍生還是直接援用了原作的角色或世界、不只是「似曾相識」罷了。

哎,至於後頭的自怨自艾嘛,我現在還是處在差不多的處境中,就略過不談吧。


附上wiki先生對二次創作(我所謂的衍生)的說明:

二次創作並非抄襲現存作品,也不是剽竊別人的創意當成自己的作品,而是明顯地,甚至刻意地,以某一或某些作品為焦點,將它重新演繹出別的意義,瓦解原來的脈絡、系統,以創出新的抒發,甚至顛覆。

例如西西的《肥土鎮灰欄記》,以包公劇《灰欄記》為藍本作二次創作,卻帶出了超越原作的深層意義。它的目的不是把現存作品或創意,聲稱成自己的創作,而是明顯地以他作,來使作者的創意及意義有更佳的發揮,達致更好的創作效果。

如同人活動本身就涵蓋了明顯延伸,發售的刊物、專輯多半帶有模仿的跡象,也有跟原作挑戰、崇拜的意味存在,一切需求端看個人。

2008/02/01 03:25pm KtyL.